① 為鋼中殘餘元素含量,氧氣轉爐鋼的氮含量應不大于表中值,如供方能保證,均可不做分析。經需方同意A級鋼的銅含量可不大于0.35%,供方應做銅含量分析,并在質量證明書中注明其含量。
② 沸騰鋼矽含量不大于0.07%;半鎮靜鋼矽含量不大于0.17%;鎮靜鋼矽含量下限值為0.12%
③ D級鋼應含足夠的形成細晶粒結構的元素,如鋼中的酸溶鋁含量不小于0.015%或全鋁含量不小于0.02%
④ 如原料中沒含砷,對鋼中的砷含量可不做分析
⑤ 在保證鋼材力學性能符合本标準規定的情況下,A級鋼的碳、矽、錳含量和其他等級鋼碳、錳含量下限可以不作交貨條件,但其含量(熔煉分析)應在質量證明書中注明。
該牌号材料脫氧方法:F-沸騰鋼;b-版鎮靜鋼;Z-鎮靜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