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用廢料法生產的鋼材,Cu≤0.40%,Cr≤0.35%、Ni≤0.35%。同時,對于Ст3кп、Ст3пс、Ст3сп、Ст3Гпс和Ст3Гсп的鋼材,C≤0.20%。
• 表中是電爐鋼的N含量。平爐和轉爐熔煉時,N≤0.01%。允許鋼材中的氮增加至0.013%,前提是根據4.5的規定,每增加0.001%的氮,磷降低至少0.005%。
• 在使用鋁、钛或其他不含矽的脫氧劑以及使用複合脫氧劑(如矽鐵和鋁、矽鐵和钛等)對半鎮靜鋼脫氧時,允許鋼中Si≤0.05%。使用鋁、钛和其他不含矽的脫氧劑進行脫氧應在質量證明書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