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牌号 | 37CrS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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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應标準 | ISO 683-2-2016
熱處理鋼、合金鋼和易切削鋼 -- 第2部分:淬火和回火用合金鋼 Heat-Treatable Steels,Alloy Steels and Free-Cutting Steels--Part 2:Alloy Steels for Quenching and Tempering |
| 歸類 | 合金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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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處理制度(僅供參考)
鋼種名稱b 淬火溫度c,d 淬火介質e 回火溫度f 末端淬火試驗奧氏體化溫度g 37CrS4 825 ~ 865 ℃ 油或水 540 ~ 680 ℃ 845 ± 5 ℃ a 表中所列條件僅供參考。但末端淬火試驗所規定的溫度是強制性的。
b 本表也适用于各種淬透性等級(+H、+HH 和 +HL)。
c 溫度範圍下限通常用于水淬,上限用于油淬。
d 奧氏體化時間建議:至少 30 分鍾。
e 選擇淬火介質時,應考慮形狀、尺寸和淬火溫度等因素對性能及開裂傾向的影響。也可使用合成淬火劑等其他淬火介質。
f 回火時間建議:至少 60 分鍾。
g 奧氏體化時間建議:30 ~ 35 分鍾。
注:數據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填寫"我要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