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号 | 36NiCrMo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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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标鋼号 | 1.6773 |
對應标準 | EN 10083-3-2006
淬火鋼和回火鋼 第3部分 合金鋼的交貨技術條件 |
歸類 | 合金鋼 |
說明 | • 本标準規定了熱形成半成品,如鋼錠、鋼坯、厚鋼片;條鋼;棒鋼;寬帶鋼;熱軋帶鋼和薄闆/闆材鋼;鍛造鋼的交貨技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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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處理ⓐ
牌号ⓑ 數字代号 淬火ⓒⓓ
°C
淬火ⓔ
介質
回火ⓕ
°C
末端淬火
°C
36NiCrMo16 1.6773 865~885 空氣、油或水 550~650 850±5 ⓐ 本表所列條件僅供參考。末端淬火試驗指定的溫度是強制性的。
ⓑ 該表也适用于表5和表6中規定淬透性的各種牌号(+H-、+HH-和+HL牌号)。
ⓒ 下限溫度一般适用于水中的硬化,上限溫度一般适用于油中的硬化。
ⓓ 奧氏體化時間:至少30分鍾(指導值)。
ⓔ 在選擇淬火劑時,應考慮其他參數的影響,如形狀、尺寸和淬火溫度對性能和裂紋敏感性的影響。也可以使用其他類型的淬火劑,如合成淬火劑。
ⓕ 回火時間:至少60分鍾(指導值)。
注:數據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填寫"我要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