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号 15CrMnMoVA(E)
對應标準 HB /Z 136-2000
航空結構鋼熱處理工藝
Heat treatment process of aviation structural steel
歸類 合金鋼
标簽 高強度合金鋼
說明 15CrMnMoVA/E是一種低碳低合金貝氏體鋼。該鋼有二次硬化現象,淬火加高溫回火後具有高的強度,好的塑性和韌性,良好的沖壓性能和焊接性能;經調質處理後,可焊接任何複雜的構件,焊後無需進行熱處理。該鋼淬透性較低,适于制造截面較小的焊接件和钣金件。
用于制造钣金沖壓件,壓力殼體和焊接結構件。在直升機上用于制造主減懸挂組件、操縱杆、連杆和渦輪軸發動機上的功率軸管子、前支架等。
相近牌号15CDV6(法國)

  • 熱處理制度1

    正火完全(或等溫)退火①

    低溫退火

    (或高溫回火)①

    不完全退火①

    加熱溫度②

    °C

    加熱溫度②

    °C

    布氏硬度

    HBS或HBW

    加熱溫度②

    °C

    加熱溫度②

    °C

    975-

    ≤200③

    (700)④

    -

    ①正火、低溫退火、高溫回火後應為空冷。完全退火、不完全退火後,應爐冷至650°C以下出爐空冷。對具有回火脆性傾向的鋼(鉻鋼、鉻鎳鋼、鉻錳矽鋼、鉻錳矽鎳鋼等)随爐冷至650°C必須出爐空冷。
    ②溫度偏差±10°C。特殊情況下,允許正火、完全(或等溫)退火、低溫退火(或高溫回火)、不完全退火的加熱溫度偏差擴大到±20°C。
    ③正火加高溫回火後的硬度。
    ④括号内為高溫回火溫度。

  • 熱處理制度2

    淬火回火
    加熱溫度①
    °C
    冷卻
    介質
    抗拉強度
    MPa
    硬度②
    HRC
    加熱溫度③
    °C
    冷卻
    介質④
    975

    980~1180

    1030~1230

    1080~1280

    291~350

    300~355

    314~375

    650

    600~635

    595~630

    空氣
    ①淬火溫度和回火溫度偏差為±10°C
    ②該鋼強度和硬度換算關系來源于相關的材料标準和工藝說明書。表中硬度為HBS或HBW值。
    ③回火溫度可根據具體條件(制件尺寸、鋼的化學成分、熱處理方法及設備的特點等)加以适當修訂。
    ④堿浴槽回火時,用60°C以上的熱水冷卻。
    注:該牌号鋼直徑或厚度不大于3mm的細薄制件,淬火時為減少變形,也可采用空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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