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号 | CG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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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标準 | ASTM A671/A671M-2020
常溫和低溫用電熔化焊鋼管标準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Fusion-Welded Steel Pipe for Atmospheric and Lower Temperatures |
歸類 | 合金鋼 |
說明 | • 此等級焊管的原料闆材來自ASTM A353/A353M标準 • 本标準适于常溫和較低溫度下高壓場合使用, 由幾種不同成分和強度級别的壓力容器鋼闆、 采用填充金屬電熔焊焊接的碳素鋼和合金鋼鋼管。 為了獲得所需的力學性能或符合所用規範的要求一緻,熱處理可不作要求。補充要求供當需要附加試驗和檢驗時選用。 • 本标準适用于外徑不小于 16in(400mm) 及壁厚不小于等于 1/4in.(6.4mm) 的鋼管, 還可能供符合本标準其他尺寸的鋼管。 • 等級(牌号)是指所用鋼闆的類型(牌号),如:鋼管等級(牌号)CA 55所用鋼闆為标準ASTM A285/A285M中的Grade C。見表2 • 類别是指制造鋼管時所進行熱處理的類型,焊縫是否進行射線檢驗,以及鋼管是否按表1所列進行水壓檢驗。 • 焊接應按照操作規程采用雙面全焊透焊縫, 應由按照 ASME 鍋爐和壓力容器第Ⅸ卷評定合格的焊工或焊接工藝施焊。 • 鋼管等級(牌号)和類别标記示例:CA 55 Class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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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類别編号
類别(Class) 鋼管的熱處理 射線檢驗 水壓試驗 10 不進行 無 不做 11 不進行 見9 不做 12 不進行 見9 見8.3 20 消除應力, 見 5.3.1 不做 不做 21 消除應力, 見 5.3.1 見9 不做 22 消除應力, 見 5.3.1 見9 見8.3 23 消除應力, 見 5.3.1 不做 見8.3 30 正火,見5.3.2 不做 不做 31 正火,見5.3.2 見9 不做 32 正火,見5.3.2 見9 見8.3 33 正火,見5.3.2 不做 見8.3 40 正火及回火,見5.3.3 不做 不做 41 正火及回火,見5.3.3 見9 不做 42 正火及回火,見5.3.3 見9 見8.3 43 正火及回火,見5.3.3 不做 見8.3 50 淬火及回火,見5.3.4 不做 不做 51 淬火及回火,見5.3.4 見9 不做 52 淬火及回火,見5.3.4 見9 見8.3 53 淬火及回火,見5.3.4 不做 見8.3 60 正火加沉澱熱處理 不做 不做 61 正火加沉澱熱處理 見9 不做 62 正火加沉澱熱處理 見9 見8.3 63 正火加沉澱熱處理 不做 見8.3 70 淬火加沉澱熱處理 不做 不做 71 淬火加沉澱熱處理 見9 不做 72 淬火加沉澱熱處理 見9 見8.3 73 淬火加沉澱熱處理 不做 見8.3 注:選擇材料應注意使用溫度。 選用導則可參照 A20 标準。 -
表2--鋼管采用的闆材及标準
鋼管牌号 鋼種 闆材标準ASTM 鋼闆牌号 CG 100 9%Ni A353/A353M -
熱處理參數
鋼管
牌号
ASTM
标準
焊後熱處理
溫度
(消除應力)
°F (°C)
正火溫度
max
另有說明
除外
°F (°C)
淬火溫度
max
另有說明
除外
°F (°C)
回火溫度
min
°F (°C)
沉澱硬化
熱處理溫度
°F (°C)
CG 100 A353/A353M 1025~1085
(550~580)
1650±25
(900±15)
+ⓔ
1450±25
(790±15)
-
1050~1125
(560~605)
-
ⓐ 表中“-”表示無要求。
ⓑ 牌号中的數字表示最小抗拉強度,單位ksi。
ⓔ 如果在熱成型後加熱到1650 ~ 1750℉ (900 ~ 955℃)的溫度範圍, 第一次正火可以省略。
注:數據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填寫"我要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