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果可溶性鋁的含量不少于0.015%,則最低矽含量不适用。
② 此為Als含量。也可使用總鋁含量代替酸溶鋁含量。
③ 可以根據指定含量單獨使用此類元素。如果結合使用,當V和Al結合使用時,最小V含量為0.03%,最小Als含量為0.01%或最小Alt為0.015%;當Nb和Al結合使用時,最小Nb含量為0.01%,最小Als含量為0.01%或最小Alt為0.015%。
④ 除非有意添加,否則無需在鋼料出廠證書注明此元素。
⑤ 如果存在Al,則為0.012%。
注:鋼應包含足夠數量的至少一種晶粒細化元素,以滿足細化實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