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特定的殘餘元素應由買方和供應商商定。作為指導,例出不同選項殘餘元素限值:A項(Cu≤0.20%、Ni≤0.20%、Cr≤0.15%、Mo≤0.06%);B項(Cu≤0.35%、Ni≤0.25%、Cr≤0.20%、Mo≤0.06%);C項(Cu≤0.40%、Ni≤0.40%、Cr≤0.30%、Mo≤0.12%)。除非另有指定,否則殘餘元素的限制含量選擇B
① 當需要在标準鋼中添加鉛Pb元素時,規定範圍為0.15%~0.35%(包括0.35%)這樣的鋼是通過在等級名稱的第二和第三數字之間插入字母L來識别,例如10L45。UNS的名稱也可以通過将最後一位數字改為4來表示鉛,如G10454。
② 細晶粒标準鎮靜鋼可以通過添加硼來提高淬透性。這種鋼的硼含量在0.0005%~0.003%。這樣的鋼是通過在等級名稱的第二和第三數字之間插入字母B來識别,例如10B46。
③ 除棒材外的所有產品,要求規定矽Si含量時,通常按(Si≤ 0.10%,0.10%~0.20%,0.15%~0.35%,0.20%~0.40%,0.30%~0.60%)選定;棒材產品要求規定矽含量時,通常按(Si≤ 0.10%,0.07%~0.15%,0.10%~0.20%,0.15%~0.35%,0.20%~0.40%,0.30%~0.60%)選定。